槐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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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手X护士】维以不永怀(七)

这一章透露了水手的过去,灵感来自于电视剧《远大前程》和尼罗的小说《义父》。不知道这样的水手大家会不会喜欢呢……

【以下正文】

阿源原本不叫阿源。

他从小被亲生父母抛弃,在市井中摸爬滚打长起来的,无名无姓,因为小时候老跟旁人打架抢地盘,身上往往会滚上一层土,沾了汗便成了泥,因此单有个绰号叫“小泥巴”。后来长大了跟着一帮小坏种越学越坏,开始持械逞凶斗狠,身上挂了彩便随手抓一把土盖上,整个人像一只疯狂嗜血的狼,旁人开始慢慢晓得他是个狠辣的人物,也慢慢不再叫他“小泥巴”,转而叫他“巴哥”,后来以讹传讹变成了“八哥”,这名字最初遭到不少戏谑,再后来敢于戏谑的人的舌头都被割掉喂狗了,发出的声音连八哥都不如。渐渐地,他也逐渐忘记了名字里原本带着的那个“泥”字,因为连最好的哥们儿也不敢这么叫他了。

直到后来,他干掉了最后一个跟他抢地盘的对手,即将成为那片土地实际上的拥有者和管理者,因此为了立威,他想亲自处置这个对手。那人也是条响当当的汉子,知道自己死到临头却也不求饶,对着他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大笑着对他说:“别看你混成今天这个样儿,老子永远记得当初你一身泥巴又脏又臭的那个土狗模样。”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无论爬到什么样的位置,从前那个样子还是会被人奚落,那是他永远抹不去的晦暗往事。

想清楚以后,他把那人的牙敲了个一干二净,然后指示喽啰们把他用铁棒活活打死绑着石头沉到了河里。他想,自己总不能一直当地头蛇,总要做些事情才好,于是他开始转战那一片的码头,直到后来,那一片所有的轮渡和水产市场,都到了他的掌控之中。这回,“巴哥”变成了“巴爷”,他放下心来,觉得自己可以高枕无忧了。那一年,他刚满二十岁。

没想到,他终究还是阴沟里翻了船。底下的人手不干净,勾结了毒枭,带了私货想偷偷运上船送到境外,船走了一半被他发现了。他早知道他年纪轻,手下人有的不服他,在暗中蠢蠢欲动,但没想到背叛来得这样快。当初跟他一起混起来的伶俐人,如今却对他凌厉起来,他没提防,脑袋上被敲了闷棍,便落进了水里,幸好冷水刺激之下他迅速清醒过来,第一反应是又往水下潜了潜,亏得水性好,于是也就避开了流弹。他等到水上没了动静才敢冒头,叛徒和船倒是早就离开了,然而他孤身处在海中央一片茫茫,想要游回岸边简直是痴人说梦,好巧不巧来了一艘渔船,他干掉了船老大打算驾船回去,然而因为不熟悉航线很快就触了礁,抱着一片破木板筋疲力尽地漂到了岸边,他便失去了知觉。

神志清醒过来时,他没急着睁眼,因为感觉到一只手正探在自己怀里,不知是敌是友。他微微打开了一点眼皮,从睫毛的缝隙里望过去,发现那是一个小护士,戴着口罩,可是一双眼睛很漂亮,因此他猜测,口罩下面的容貌大概也是很美的。后来秦凤跟他熟了起来,经不住他再三的央求和甜言蜜语,终究是摘了口罩,他印证了自己的猜想,觉得自己很有眼力。

一开始他打算把身体养好以后偷偷溜出医院,因为他此刻一无所有,还可能被闻风而至的叛徒追杀,但小护士对他很好,天长日久的,他也习惯了这种生活。从来没有人待他这样好过,对他温柔地说话,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留意他的饮食和睡眠,并非因为恐惧他或对他有所图,单单就是关心他,一心一意地在意他,之前从未有过这样的事。他也渐渐发现,人和人之间不一定只能通过拳头交流。他觉得自己离不开秦凤了,于是假托失忆,希望能够尽量地延长在她身边的时间。他知道,只要他一直装作弱小而无助的可怜样子,秦凤就会心软,继而就会更加爱护他、照顾他,一直以来要靠刀口舔血的手段谋生的他舍不得离开这样温暖甜美的生活,他的心千疮百孔,而秦凤就是他的药。

所以当他发现那个老流氓对秦凤存了觊觎的心思时,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把秦凤夺回来——那是属于他的人,他看中了的,就绝不会让旁人染指。秦凤没有细问他是如何将她从褚先生手中救出来的,可他自己一清二楚:三个保镖,一个被他踢碎了蛋,一个被他废了一条胳膊,最后一个倒是舒服些,被他戳了一针安神剂——那本来是他隔壁病房一个老头子要用的——昏迷不醒,褚先生则被他踢断了鼻骨。接下来,秦凤恢复了清醒,他就又变回了那个需要她呵护的少年,而且有了新的名字,阿源。

从前他是人人避之不及的肮脏泥巴,现在他是“阿源”,源,是水最初生发之地,是最纯净最透明的清凉。他喜欢这个名字,而且如果可以,他愿意成为少年阿源,一辈子这样活下去。被那个姓褚的老头围追堵截又怎么样?他的手能伸到天涯海角去么?他相信,只要他们远远地躲到一个他鞭长莫及的地方,那老头早晚得放手。

现在,他和秦凤面临的困境是,手头经费不足,就算有浪迹天涯的心思,也是有心无力。于是,他自告奋勇要潜入秦凤家里,将浪迹天涯的必需品拿到手。他知道,褚先生不是傻子,秦凤的地址他一定早就拿到了,现在那里必然有他的人在守株待兔,秦凤也劝他不要勉强,她虽不太愿意事事都让闻家夫妇操劳,但也不希望他去冒险。他当时笑了笑没说话,那天夜里趁秦凤熟睡,他悄悄溜出了闻家。

秦凤住的地方是一个老式居民楼,没有监控,路灯坏了好几个,阿源不禁腹诽:这个女人也真是够神经大条了,这么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都敢住。他事先跟秦凤沟通过,得知她的住所唯一的出入口是单元楼的防盗门。远远望去,楼下停了一辆车,车里坐着两个黑衣壮汉,显然是褚先生放在这里的“眼睛”。人不算多,他想,可能老头儿觉得一个丫头和一个小子不用费什么周折。他把闻瑾瑜送他的鸭舌帽略往下按了按,然后拎着早已准备好的一瓶酒摇摇晃晃地走了过去。来到门口,他没着急开门,先痛饮了一大口,随即一扭头,“哇”地一声吐了个酣畅淋漓,他的余光瞄了一下车里的男人,一人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又无聊地低下头开始玩手机,另一人在车里打盹儿,两人显然是在轮岗监视这里。他假装踉跄了一下,摔倒在门前的台阶上,酒瓶子被砸了个粉碎,只剩一截瓶颈连着一小部分瓶身被他紧紧地握在手里。这时,车里的两个男子同时抬起了头,互相交换了眼色,一个男人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开始向他靠近。

阿源打了一个悠长而响亮的酒嗝,迷迷瞪瞪地看着走近的男人,一身酒气的他勉强支撑了身体,对那人说:“老五,不好意思啊,我,嗝,这、这次真的喝、喝大了,嘿嘿嘿……”一边说,身体就一边作势要往那人身上倒去,他一手看似不经意地搭在了男子的颈后,却是像老虎钳子一样紧紧扼住,另一只手上碎裂的酒瓶的边缘,正对着男子的心脏所在。他漫不经心地把嘴附到男人耳边:“跟你那哥们儿示意一下,告诉他没事,然后跟我一起进去,否则……”他把酒瓶抵在男人胸口,微微一用力,男子的白衬衫上就有了几点挺好看的红。他听见男人痛得“嘶”了一口气,然后转头跟车里的人说:“没事儿,这酒鬼认错人了,我把他弄进去就出来。”于是,他们俩顺利地一起进了门,下一秒,锋利的酒瓶边缘就钻进了男人的心口,他哼都没哼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阿源担心时间一长后面的那个车里的男人会发现问题,于是他趁那人的血还没有流到地上,就把他扔在了秦凤住的单元楼二楼楼道的垃圾口里,他不希望那个人的血弄脏了秦凤的家,秦凤是学医出身,她有洁癖。在那之前,他留下了那人身上的电击棍,并和他换了一下身上的行头。很快,他按秦凤的嘱咐找到了秦凤的相关证件和银行卡,然后走进了秦凤的卧室。他贪婪地呼吸着属于秦凤的气息,发现她喜欢橙花气味的香水,而且私下里爱收集各种款式的大衣。他找了个袋子,想象着秦凤穿上这些衣服的样子,心里漫溢着抑制不住的开心,把这些衣服打包进袋子里。想了想,他又来到洗手间,往袋子里放了几包卫生巾。然后,他从容不迫地把袋子留在了一楼靠近防盗门的一个角落里,然后走了出去。

夜色朦胧中,车里的男子将他当作了自己的同伴,看到他过来便焦急地打开了副驾驶位置的车门:“怎么去了这么久?”

“因为你的朋友真的很棘手。”阿源一边说一边把电击棍抵在了他的太阳穴上。真是漂亮的蓝色火花,他想。然后,他把这一位也如法炮制扔进了垃圾道,回去拿走了那个属于秦凤的小包裹,他快步离去。回到闻家,他轻手轻脚地走上阁楼,看到那个蜷缩在被子里的娇小的身体,紧绷的神经终于放了下来。他不敢惊动熟睡的秦凤,已是晚秋时节,他身上的凉意还没有发散彻底。对着自己的双手呵了呵气,他把那个包放到床头,自己找了房间里的一把椅子坐下,他快乐地、无声地大笑起来。

很快,他想要的生活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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